全面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
伍俐斌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必然要求。早在1984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问团时就强调“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因此,“一国两制”方针从一开始就确立了爱国者治港这一基本原则。作为“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实现方式的香港基本法也是如此。2014年《“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强调“爱国者治港”。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爱国者治港”。
“爱国者治港”原则随着“一国两制”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第五次释法”)规定“依法宣誓”——即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爱国者治港的法定要求和条件。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制方式落实“爱国者治港”。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爱国者治港”的底线标准和政治规矩。
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香港自回归以来,总体上保持了繁荣稳定,“一国两制”方针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一国两制”的实践过程并非完全一帆风顺。在香港社会始终存在一种错误、歪曲理解“一国两制”的声音。少数反中乱港分子在境外势力的支持下,煽动暴力,甚至鼓吹“港独”,妄图以“揽炒”、瘫痪政府等方式,抢夺香港管治权。还有一些人企图利用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进入体制内夺权。如果“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不到落实,让反中乱港分子有机可乘,“一国两制”实践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将会受到严重威胁,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香港同胞的民生福祉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坚持“爱国者治港”,必须尊重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国家宪法确认了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也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和领导者。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我们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也是在国家主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谁能够制定这样的政策?没有哪个人有这个胆识,哪一个党派都不行。”因此,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一国两制”方针,就没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考虑到香港的特殊情况,邓小平关于“爱国者治港”的系列讲话体现出极大的包容性:爱国不要求爱党,也不要求爱社会主义。但这种包容性不是没有限度的,而是有一个底线,就是行动上不能在香港制造混乱,不能搞“两个中国”。也就是说,对于香港的“爱国者”,不以爱党、爱社会主义作为要求,但即便如此,也要求尊重党的领导、尊重国家整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某些人以“爱国不爱党”为幌子,故意将“爱国”与“爱党”相对立,实际从事着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国家的破坏行为,这就突破了底线,违背了“爱国者治港”原则。
总之,“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本质特征,是“一国两制”方针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障。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责任编辑:唐华)